欢迎光临环境保护监测网! 返回首页 | 收藏本站 | 设为首页 | 繁体中文 | 证件查询
环境保护监测网
首 页 推 荐 学 习 乡 村 监 管 政 策 环 境 图 片 安 全 法 律 举 报
新闻播报:
环境 当前位置:首页 >> 环境
山东省开展专项打击危险废物和自动监测数据违法犯罪及有奖举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2/5/22 10:26:39  已经被浏览:786次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组织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欢迎公众提供有关问题线索。

       举报范围

       危险废物方面

       1.非法转移、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

       2.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以合法资质为掩护的单位非法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度物;

       3.明知他人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

      4.将危险废物隐瞒为中间产物(产品)、副产物(品)。

      自动监测数据方面

      1.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测设施;

      2.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

      3.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虚假监测报告;

      4.自动监测设施运维机构未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运行维护。

       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0531-51799110。

     (二)信函举报:寄送书面举报材料或个人送达,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3377号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信访接待室。

     (三)网络举报:“12369”网络举报平台、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网站“信访投诉”、“12369环保举报”微信公众号。

       奖励认定及发放

       生态环境部门将以违法行为处罚处理方式为基础进行奖励认定,一经查实将由做出处罚的生态环境部门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举报人提供截至举报时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工资流水或者其他证据,能够有效证明其在举报前一个月内为被举报单位内部人员的,奖金翻倍。

发布评论    查看评论

共可输入200字,还剩 字。<提交快捷键适用于IE浏览器>




验证码:
相关文章
24小时热点排行 30天热点排行
图片资讯 更多>>


精彩推荐 更多>>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
·一图读懂丨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如
·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
·中央召开政治局会议,讨论2024年政府工
·生态环境部长参加联合国环境大会
·生态环境部答记者问
·生态环境部召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中心
·2023年十起危险工业废物处理典型案件
·一图看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
·内蒙古2024年第一号总河湖长令签发,明
联系电话: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环境保护监测网 地址:
CopyRight © [www.jkzgw.com.cn] All Right Reversed.
本站文章版权均属本网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本网转载其他网站等处文章,如有问题请及时和我们联系!
备案号:冀ICP备2024086282号-1   冀公网安备 13043102000134号